
中访网数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于近日发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风险,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该制度明确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范围,主要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特定单位所涉人员,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等。制度规定,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息公布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信息。
为确保信息报送的规范与安全,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审批流程。公司相关部门及经营单位对外报送信息前,需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执行。同时,报送时需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并要求对方签署《对外报送信息回执》,明确使用信息的人员情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据此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进行备查。
制度强调了外部单位或个人的保密责任,要求其不得泄露所获取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若因外部单位或个人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公司将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恒指期货配资平台,是公司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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